啖荔説分桃
蟬鳴荔熟,這陣子有好幾位朋友從鄉間帶來那“紅皮白肉黑心”的佳果,還沒吃完,另一位朋友又遺我黃皮。黃皮的學名是甚麼?我不知,但見《浙江府志》謂芸香科植物黃皮木,一名黃枇。是否即此?未可考。據云:黃皮果能消食,其漿酸甘似葡萄。食荔枝饜飫,以此解之。諺曰:“飢食荔枝,飽食黃皮。”又有白蠟與之相似。諺曰:“黃皮白蠟,酸甘相雜。”
相傳蘇東坡説過:“日啖荔枝三百顆,不妨長作嶺南人。”不過,很多嶺南人認為“一個荔枝三把火”,荔枝是否有“火”?我沒考究,而荔枝含糖份頗高則是事實,雖然饞嘴,亦自知制約,適可而止。因此也把這些荔枝、黃皮分贈鄰居,美其詞曰:“分甘同味。”
甚麼鮮果都可以分人,但榴槤則未必人見人愛,假如你分給他,他會懷疑你在捉弄他而走避三舍。還有一種果不宜分人,那就是桃。分桃是指男寵之事,今人説的“”(音基)是也。是把男子當作女子,和他通姦。
劉向《説苑 · 雜言》,謂彌子瑕受衛君寵愛。據衛國法令,偷駕國君所乘之車的人,則處之砍足之刑,惟是彌子瑕母病,而急於省親,擅自駕用君王之車回去。衛君得知此事,認為彌子瑕是個孝子,賢人也。彌子瑕與衛君同遊果園,嘗了一個桃子,覺得味甜,隨即將吃過一半的桃獻與衛君,衛君不嫌而曰:“彌子瑕愛我。”及後彌子瑕年老色衰,衛君對他的愛廢弛,他得罪了衛君,於是勾起偷車、分桃的往事。《韓非子 · 説難》説:“故彌子瑕之行未變於初也,而以前之所見賢,而後獲罪者,愛憎之變也。”
彌子瑕,孝子耶?賢人耶?兩者都不是,只是可憐蟲,他的死與活,必須仰仗於衛君顏色轉變。而像彌子瑕這樣爬得高、跌得慘的人,歷代都有,不但是他的悲哀,也是一個民族有這樣的人可悲。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