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反奸防諜維護國安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國長安網、中新社十八日消息:國家安全部副部長董經緯今天主持召開座談會,學習貫徹今年四月二十六日起施行的《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就做好反奸防諜工作作出部署。
抓反華“幕後金主”
座談會指出,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安全工作,對反間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作為反間諜工作主管機關,國家安全部制定出台規定,是依法防範、制止、打擊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現實需要,有利於進一步壓實反間諜安全防範責任,更好地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打好反間諜“人民戰爭”。
座談會強調,做好反奸防諜工作,既要抓間諜,又要抓“
內奸”和“幕後金主”。當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對我滲透竊密活動明顯加劇。特別是個別人員甘當“
內奸”,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敵對勢力暗中勾結,大肆從事反華活動;個別人員充當“幕後金主”,通過非法途徑向敵對勢力輸送資金,用於支持反華活動。這些“內奸”和“幕後金主”,嚴重危害國家政治安全,終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國家安全機關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貫徹落實規定為契機,深入開展反奸防諜各項工作,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
規定明確各方責任
國家安全部四月公佈《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規定嚴格依照上位法律法規規定,立足構建反間諜安全防範責任體系,明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對本單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負有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權範圍對本行業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國家安全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負有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責任。
對於落實反間諜安全防範責任存在問題的單位,規定明確國家安全機關可以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或依法約談相關負責人,督促有關單位整改問題、落實責任。同時,對於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規定履行反間諜安全防範責任和義務,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國家安全機關可以向有關機關、單位移送問題線索,建議有關機關、單位依規依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