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總局增兩廳執行民防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警察總局將增設“民防研究策劃及行動協調廳”,下設“民防規劃事務處”及“民防應急行動協調處”,負責履行民防職責。另外,將“電腦及資訊科技處”升格為“電腦及資訊科技廳”,以履行警察總局在民防範疇的新職責,以及配合資訊科技發展需要,落實智慧警務的施政方針。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警察總局局長助理王健介紹,第25/2020號法律《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調整了警察總局的民防職責,並因應資訊科技發展,增訂了涉及資料處理的職權。為配合法律規定,特區政府修訂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