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翁撒網冇蝕底 出席率低嘥資源
報考公職擬收費三百
【本報消息】報考公職零成本時代結束,政府修訂《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下月起,綜合能力評估考試、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考試均需收報考費,每次約三百元,但具體金額須以行政長官批示為準。
行政法規下月生效
行政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公佈多項法律及行政法規修訂案,其中,《修改第一四╱二○一六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草案最受關注。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介紹,為推進公共行政改革工作,以及解決現時公職開考時間長、考試出席率偏低、開考成本高等問題,配合《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有關修改,行政會完成《修改第一四╱二○一六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行政法規草案,以完善現行的公職招聘制度。行政法規將於七月一日生效。
縮減開考日程期限
為解決開考時間過長的問題,法規將縮減開考日程及期限,並規定只有開考通告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其餘的名單則只須在“公職開考”網頁公佈。“投考人初步名單”不設除名機制,以節省處理上訴所需的時間。此外,容許典試委員會指定具適當資格的人員面試,以便讓不同小組的面試同時進行,但每個小組中應至少包括一名典試委員會的成員。
象徵收非對沖考費
為減少投考人隨意報考而不出席考試的情況,避免資源浪費,法規規定投考人在報考時須繳納報考費,如經社工局證明屬經濟困難的投考人則可獲豁免支付。如開考被許可開考的實體廢止,投考人可獲退回報考費。張永春、高炳坤表示,新制度相信可縮減開考的一半時間。但強調,報考費是象徵性收費,不是為了對沖考試費用。他心目中費用是三百元,但需待日後行政長官批示為準。
特別開考避免重複
另外,為免多個公共部門重複開考,法規將增設“特別開考”,以填補不同部門預計及將來出現的空缺,從而善用開考資源。此外,“綜合能力評估開考”最後成績名單的有效期由三年延至五年,以減少開考資源的大量投入並減低成績合格的投考人進行考試的頻率。
集部門同類空缺考
張永春、高炳坤解釋增設“特別開考”的原因,舉例不少公共部門有時同期均需要招聘一兩名高級技術員,但按現制需各自開考,同一班考生經常需要在同一時段到不同部門應試。新的“特別開考”則由行政公職局集中部門同類型空缺數量後開考,節省行政資源,亦讓考生不需多次考試。考試成績名單亦可在兩年內供之後有需要的公共部門使用。“特別開考”的投考人可按成績排名優先選擇任職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