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業界拓展零關稅業務
新修訂CEPA原產地標準下月實施
【本報消息】據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經上半年收集業界需求並共同商議後,內地與澳門雙方同意對四項食品產品的CEPA貨物原產地標準作出修訂,於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該四類產品均為含可可的食品。一九年至今,通過磋商機制成功落實的修訂原產地標準共18項,有關修訂為本澳企業創造更有利條件享受CEPA零關稅優惠。
一九年實施的CEPA升級版《貨物貿易協議》制定修訂原產地標準磋商機制,業界每半年可對貨品提出原產地標準修訂的訴求。一九年至今,通過相關機制成功落實修訂原產地標準共18項,涵蓋肉食製品、堅果食品、含可可製食品、其他食用動物產品(如燕窩、蜂王漿等)、中藥材、調味品及醫療物品等,進一步配合本澳業界生產技術轉變和生產規模調整,鼓勵企業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機遇,把產品打入內地市場。
按修訂原產地標準磋商機制,澳企可於每年三月一日和九月一日前,向經科局提交申請,以便內地與澳門雙方就有關申請進行磋商。經雙方同意修訂的原產地標準將分別不遲於當年七月一日和翌年一月一日實施。
CEPA貨物貿易自○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實施至今年五月,經科局共簽發6,872張CEPA原產地證書,以零關稅優惠輸往內地的貨物總出口貨值達11.6億元(澳門元,下同),豁免稅款7,780萬元。產品主要包括覆銅板、紡織成衣、郵票、食品及飲料等。今年一至五月以CEPA輸往內地的貨物出口總值為3,540萬元,同比升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