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牌再落注 監控部揭發
女莊荷伙內地客呃賭場二百萬
【本報消息】一名女莊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伙同至少五名內地人士在半個月內合謀詐騙路氹某娛樂場至少二百一十八萬港元,事件被該娛樂場監控部職員揭發後報警。司警接手後展開部署,並在團伙再次作案時當場截獲其中四名女子,現正追查團伙主腦與一名在逃女子及贓款下落。
趁無旁人施必勝技
涉案女莊荷姓張、三十六、本地居民,入職上述娛樂場一年多。另外三名被捕女子分別姓郭、三十二,姓劉、四十三,姓楊、四十四,均內地居民,報稱無業。司警起訴眾人“公務上侵佔”及“犯罪集團”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於本月九日接獲路氹區娛樂場舉報,報稱有監控部職員在上月二十八日發現張姓女莊荷當日提早下班離開娛樂場,經追蹤監控發現張女在娛樂場附近街道與兩名內地女賭客(郭女及一名在逃女子)接觸,行為異常引起職員懷疑,於是進一步追查娛樂場監控,揭發張姓女莊荷自上月二十八日至本月二日當值期間,趁無賭客及賭場職員在場時,在無人投注的情況下發牌開始賭局,其餘同黨則在得悉賭局結果後立即投注在中彩的位置上,隨後張姓女莊荷按照投注額派彩,每次派彩六至十五萬港元不等。司警接報後鎖定作案人身份及展開部署,發現郭女、劉女與一名涉案女子已於本月二日潛逃內地,直本月十四日,郭女及劉女再次入境,與楊女會合後在當晚近十一時,到張姓女莊荷當值的賭枱上故技重施,投注六萬港元籌碼,張姓女莊荷派彩十二萬籌碼予對方。警員見時機成熟,當場截獲四人,並即場起回十二萬港元籌碼,根據調查資料,該犯罪集團自上月二十八日至本月十四日至少作案十八次,經賭場初步點算,損失至少涉及金額二百一十八萬港元。
街外分贓莊荷佔半
經查問,張、劉、楊姓女子拒絕合作,郭女則供稱受一名在逃主腦指使,安排各人上月中旬於珠海見面及密謀作案,利用張姓莊荷的職務之便作案,由姓郭女投注收彩,其餘人則負責把風,得手後在娛樂場兌換成現金,然後在附近街道分贓。張姓莊荷分贓一半,主腦兩成,其餘三成由眾人瓜分。稍後司警在張姓莊荷位於東望洋新街的住所內搜獲懷疑犯罪所得的六萬元現金,將繼續追查團伙主腦、在逃人士及其餘贓款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