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拾遺不報就逮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早前涉嫌拾獲他人的財物並據為己有,治安警接報調查後,日前拘捕涉案內地男子。
被捕內地男子三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七日,治安警接獲一名居民報案,指其在路氹連貫公路某酒店大堂遺留一個紙袋,袋內裝有兩件金飾、一隻戒指及一些個人物品。該居民曾返回現場尋找紙袋但不果,報警求助,報稱損失三萬八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並根據酒店監察系統,鎖定一名男子為目標疑人。日前,警員在案發酒店一客房將涉案內地男子截獲拘捕。警員在客房起回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