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撤免部分出入境證件費
【中新社北京十日電】中國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佈公告,為進一步推進清費降費,減輕居民負擔,十日起取消、免徵部分出入境證件收費。
一、取消普通護照加註收費。
二、免徵港澳流動漁船內地漁工、珠澳小額貿易人員和深圳過境耕作人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收費。
前款所稱港澳流動漁船內地漁工是指經港澳流動漁船內地漁工主管部門備案的港澳流動漁船僱用的需隨船進入港澳指定區域作業的內地漁工。
珠澳小額貿易人員是指經珠海市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的赴澳門從事特定小額貿易的珠海毗鄰澳門邊境村鎮的居民。
深圳過境耕作人員是指經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的前往香港指定區域從事耕作生產作業活動的深圳原自然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