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反對放寬臨居權資格
【本報消息】新澳門學社昨日下午三時在會址舉行記者會。該會表示,立法會三常會正審議《澳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政府日前建議允許居留許可持有人只要頻繁及有規律來澳就學、工作或從商,即使不在澳留宿仍被視為“通常居住”。議員、學社副理事長蘇嘉豪表示,新澳門學社反對政府放寬臨時居留權資格的做法,認為新修訂動搖本澳的居留法律制度根基,且屬原則性和結構性變更。擔心趕在立法會換屆前僅兩個月內倉促通過,影響深遠。
蘇嘉豪強調,居留權牽涉居民身份及各項社會資源分配,政府應嚴謹把關。又指有關法案在立法會大會引介和一般性討論和通過時,均無提及放寬臨時居留權資格,正研究有關修訂是否符合立法會的議事程序。
學社副理事長陳樂琪認為,既然政府已計劃於今年內就高層次人才引進的法律制度公眾諮詢,探討人才的定義、資格和優先引進前提,以及本澳重點發展專業和產業人才的實際供求情況等,應當開誠佈公,收集民意和凝聚共識,目前不宜倉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