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干擾破壞 護航“一國兩制”
早前某團體擬於六月四日集會,被警方以集會違法為由不予批准,團體發起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昨裁決,確認有關集會違反國家憲法、澳門基本法及《刑法典》相關規定,駁回上訴。終院的明確裁定、警方的果斷決定,目的是排除干擾和破壞,堅定護航“一國兩制”,維護澳門社會繁榮穩定。
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依法治澳。澳門特區憲制結構,從政治上來看,要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從法治上來說,要依照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辦事。某團體的集會實際上違背了本澳的憲制秩序。
首先,相關團體的集會內容,從歷年來看,包括“結束一黨專政”等主要口號,已抵觸國家安全相關法律規定。澳門雖是特別行政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不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但不能對“一國”視而不見。同樣地,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憲法條文也適用於本澳,是國家主權的體現;憲法明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故相關集會違憲違法的事實十分清楚。
相關集會歷年以“民主”為幌子,實際是政治集會。從近年世界多地陸續浮現的活生生例子印證,西方某些國家伸手挑動的“顏色革命”,無不以“民主”、“人權”作偽裝,搞亂社會,推翻政權。尤其近兩三年香港的社會事件,反華勢力不擇手段“輸入民主”分化香港,最終挑起黑暴,目的干政奪權,阻遏中國崛起。暴徒打砸燒無日無之,經濟下滑,港人生活在惶恐之中,這樣就是民主?
相關集會雖然持續了三十年,其不法性和欠正當性質疑一直存在,如今只是撥亂反正。基本法保障澳人集會自由的權利,但集會並非一項絕對權利,世上也沒有絕對的自由。該活動背後存在違憲違法,宣揚不實資訊,甚至有衝擊國家安全之嫌。再不處理,“糖衣毒藥”長此下去,易導人尤其青年人走向極端,若社會不穩,澳門付不起的代價。
從衛生角度,新冠疫情仍沸沸揚揚,近期“震中”移到亞洲多地。中國內地和本澳雖然防控得力,但被疫地包圍,防疫壓力可想而知,近日本澳已發現首宗印度變種病毒輸入個案。更值得警惕的是,廣州、深圳、佛山等與本澳往來密切的地方,先後出現零星爆發,多個社區須封閉管理,防疫形勢緊張。相關集會近年約數十人參與,但傳媒和遊客圍觀甚眾,且沒有防控措施,不利抗疫。警方不准許集會的決定,也是向居民健康負責。
澳門社會向來高度團結、多元包容,回歸以來社會經濟迅猛發展,也離不開這份傳統美德,上下一心,向前發展;社會上有不同聲音是正常的,也是容許的,但必須合法,擁護“一國兩制”、遵守基本法是底線,維護國家安全更是公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