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文中,道出了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既有生命的層面,也有愛的層面。父母是生命的橋樑、過渡,應該將天性的愛更加擴張,更加醇化,他說:“後起的生命,總比以前的更有意義,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價值,更可寶貴;前者的生命,應該犧牲於他。”“只要思想未遭錮蔽的人,誰也喜歡子女比自己更強,更健康,更聰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過去。”這大抵與詩人紀伯倫的《孩子》中說父母是弓、孩子是箭的比喻相似:這些箭,將飛得又快又遠!
其實這篇文章被引用很多次了,因其歷久不衰的雋永內容,更因華人社會的父母或多或少仍有封建遺毒,現在讀來,仍有警醒意義。像台劇《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及其原著所反映的社會問題,正是佐證。
魯迅認為對孩子要理解、指導,乃至解放:“便是父母對於子女,應該健全的產生,盡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這裡的“解放”,我覺得可以有現代一點的解讀:既不要用迂腐的“恩”來困囿孩子,也不要異化天性的“愛”來綁架他們。
雖說“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但無可否認,原生家庭對孩子有最重要的影響。作為父親的我,性格也非十分完美,人緣也沒有很好,實在沒有信心將女兒培養成人見人愛的小孩,只是我還是希望她將來有愛心、有同理心。有同理心也許會變得多愁善感,有愛心也可能在弱肉強食的社會裡吃虧,但有些品格,縱然吃虧也不應丢棄,我可以做的,是引導她,令她避免走冤枉路。
魯迅說父母不應要求孩子回報,作為一位平凡父親,我又有甚麼資格奢求回報呢?女兒的出現填補了我生活和生命的缺口,她的健康成長就是最好的回報。每一天下班勞累回家,打開門,見到她在玩玩具或吃東西,然後指着我笑着叫爹哋,向我展示有趣的物事,已經成為我每天最期待的時刻了。
(五 · 完)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