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磚頭襲律師同判囚
【本報消息】兩名男子涉用磚頭襲擊葡籍律師,初級法院判其中一名被告一項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未遂)罪名成立,判入獄一年九個月。據外媒指出,該葡籍律師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中院裁定,另外一名被告同樣罪成,判囚三年。
兩名被告分別姓馮(音譯)、嚴,各涉一項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未遂);男輔助人(被害人)為律師何睿智(MENEZES,Jorge)。案情顯示,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何睿智送其五歲大兒子上學時,一出住所大廈門口便被嚴某和他人用磚頭襲擊,導致何睿智的頭部、手部、膊頭、頸部等多處受傷。兩名涉嫌人則以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被移送檢察院。
初級法院合議庭於宣判時指出,根據卷宗所有資料,只能證明控訴書的部分內容,裁定嚴某觸犯的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未遂)成立,判囚一年九個月且不予緩刑。至於馮某部分,其沒有出席庭審,法庭亦對其身份資料存有疑問,認為不能證實其犯罪事實,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律師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中院指出,在審理證據時出現明顯錯誤,並決定以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判處另一名被告馮某三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