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全面貫徹實施新制度
【新華社香港廿七日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廿七日發表聲明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當日高票通過《二○二一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這標誌着新形勢下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制度體系已經形成,對此表示祝賀。
聲明指出,條例草案貫徹落實全國人大“三 · 一一”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三 · 三○”修法精神,合理吸收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充分體現香港社會廣泛共識,是一份具有民主性、開放性和進步性的法案。通過後的法案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把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原則落到實處,有力保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
聲明表示,條例草案包括對八部主體法例和廿四部附屬法例的修訂,計十七萬餘字。特區政府為條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和通過做大量扎實有效工作,包括舉辦多場座談會和運用媒體網絡,宣傳解讀修法原則和政策,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認真履行主體責任。
聲明指出,本地立法審議表決過程,還讓人們看到立法會高度負責、認真細緻的專業精神。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先行成立小組委員會,召開五次會議討論本地立法原則和政策。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密集舉行十二次會議,逐條審議草案。立法會議員深入業界、社區,收集廣大市民建議,對條例草案進行認真審議,向特區政府官員提出質詢。所提意見獲特區政府充分吸收,特區政府共提出三百六十九項修正案。本次立法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和堅持法治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