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道路使用權範圍
日前發生一宗涉及單車與電單車相撞的意外後,隨即引來社會熱議道路安全問題。除了單車,人們在網上討論區也不難發現,有駕駛者反映遇到手推車、輪椅甚至電動滑板車等。雖一般駕駛者都會禮讓相關使用者免生意外,但若有部分新手不熟悉路面情況或一時未有為意則很容易碰撞,後果可大可小。可見當局有必要適時規範道路使用權的範圍。
簡單而言,機動車輛規定須持有牌照方可在道路上合法行駛,但對其他交通或運載工具如單車、手推車乃至輪椅等則未有相應規範。然而,隨着越來越多機動車輛在道路上使用,加上科技進步,造就不少以往僅為便利人們使用的工具,已發展成與交通工具同樣的功能。如駕駛者反映不時在道路上遇到輪椅使用者“高速奔馳”,又或於大型車“死角位”險生碰撞;另有些長者推着堆滿紙皮的手推車,卻基於速度較慢或紙皮堆疊較高跌落路面,險令其他駕駛者失平衡翻車。
道路複雜多變,雖沒有說哪一個特定群體有絕對的道路使用權,但為確保其最大安全性和方便居民出行的前提下,當局有必要適時檢視現時道路使用權的範圍,是否符合實際社會需求,以免意外頻生,進一步惡化通行問題。
悅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