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當局申請抽獎活動
店東涉不法經營彩票法辦
【本報消息】治安警早前接獲舉報,指某店舖東主疑經營不法彩票活動,日前傳召涉案本地男負責人調查後落案。
治安警接獲有人疑經營不法彩票後即跟進調查,警員發現涉案店舖設有抽獎活動,客人以八十至一百二十元現金不等購買一張明信片,便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獎品為動漫角色手辦公仔或相關商品。
經調查,警員發現涉案店舖未有向當局申請經營抽獎活動,等同經營出售未經許可的抽獎券獲得利益。
稍後,治安警傳召涉案店舖一名年約三十餘歲的本地男負責人到警區調查。經查問,有人供稱不知道涉及金錢的抽獎活動在本澳的合法性和相關法律。綜合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涉案男負責人涉嫌觸犯第八╱九六╱M號法律第十條“不法出售”罪,以及第四七╱九八╱M號法令第十條相關規定,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