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專屬機具才獲優惠
金管局:商業競爭策略
【本報消息】金管局表示,金融機構四月廿六日已公佈與“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有關的優惠活動詳情,有關優惠不得更改,可與“電消優惠”疊加使用。至於金融機構目前或往後舉辦的優惠活動,則屬商業競爭策略。
近期在社交網站發現有網友反映,有金融機構近期舉辦買滿多少立減多少的優惠活動,但居民消費滿該金額後卻無收到立減優惠,店家解釋因無使用該金融機構機具所致。有居民憂心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實施時,“要下下昅實店家用咩機先有優惠”。
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表示,每家金融機構推出的優惠活動是商業策略,局方只能要求如實宣傳優惠活動內容,亦要詳細說明使用條款。呼籲居民選擇移動支付時,必須要詳細了解金融機構推出的優惠活動及使用細則,再配合自身需要而選擇。
他稱,現時居民消費精明,使用前已詳細了解,揀選大部分商戶會使用的“移動支付”。當局現時大力推動聚合支付,目前已有六成以上的商戶加入。但當金融機構自身推廣優惠活動時,仍需使用該金融機構的機具方可有優惠,這是商業競爭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