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警員涉違法啟紀律程序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訊:前(二十)日公佈的《二○二○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指有三名治安警察局警務人員涉及違法行為,治安警察局現作以下回應:
治安警察局早前接獲廉政公署通報三宗涉及治安警察局警務人員的案件。有關首宗個案,治安警察局於二○一九年九月接獲廉政公署通報,指一名警務人員於二○一八年至二○一九年期間在多個網絡平台銷售美容產品的事件,因有跡象顯示有關警務人員涉嫌違反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的專職性原則,治安警察局已隨即就事件展開並已於去年四月三日完成紀律程序,有關警務人員已被科處罰款紀律處分。
有關第二宗個案,警方於去年四月接獲廉政公署通報,指一名警務人員於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期間涉嫌協助他人非法借貸,並從中收取介紹費,相關借貸行為涉及高利貸犯罪活動。有關警務人員已於二○一九年退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二一九條“暴利”罪被送交檢察院偵辦,治安警察局已於去年四月廿七日依職權對該名警務人員提起紀律程序。
有關第三宗個案,廉政公署在四月份已作公佈,一名現正被羈押的警務人員,被揭發持有來源不明的相當巨額財產,因此其涉嫌觸犯《財產及利益申報法律制度》規定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及“資料不正確”罪,案件一併被送交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察局已將是次個案涉及違反紀律部分合併於二○一九年六月廿八日,對該名人員所提起的紀律程序當中。
責成各部門監管
治安警察局高度關注事件,積極及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此外,治安警察局已深入全面檢討有關工作流程及指引,責成屬下各部門加強監管,制訂措施堵塞漏洞,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治安警察局重申,一直對轄下人員的紀律操守有嚴格要求,所有人員作出違紀違法行為,必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處理,追究責任,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