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宗醉駕 的哥載客撞車停牌
【本報消息】一名男的士司機日前飲酒後“開工”接載客人時發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到場處理時,揭發他“醉駕”,將之拘捕並起訴。法院裁定“醉駕”罪成,判處徒刑及“停牌”,但准緩刑。
另外,一名本地男子日前也因交通意外被揭發“醉駕” 。法院裁定罪成,判處徒刑,准緩刑,但須“停牌”。
酒後載客撞車
“醉駕”罪成的男的士司機姓李,四十歲。本月十六日清晨五時○七分,治安警接報指新口岸北京街發生涉及的士與私家車相撞意外,派員到場調查,發現姓李的士司機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有人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一點四一克,有人要求反證,含量升為一點四四克。
經查問,有人供認當日上午曾飲酒,至下午駕駛的士“開工”並接載客人,清晨四時五十九分,載客途經北京街時撞車。法院裁定,李某“醉駕”罪成,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
另一人須禁駕
另一宗“醉駕”罪成的本地男子姓Song,三十八歲,工程公司經理。本月十六日凌晨○時三十分,警員在得勝馬路處理一宗涉及私家車撞及路旁電單車交通意外時,發現姓Song的私家車男司機滿身酒氣。經檢測,證實有人體內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為二點○克,有人要求反證,含量升為二點五一克。
經查問,有人供認當日傍晚六時半到路氹一處地方飲酒,之後乘搭的士回澳。至凌晨○時十五分,駕駛私家車欲泊位時撞車。法院裁定,李某“醉駕”罪成,判處五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禁止駕駛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