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後部分人逃海外遭通緝
保安局:潛逃亂港者終生追責
【本報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近一年,部分黑暴攬炒分子畏罪潛逃海外。保安局長李家超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提到潛逃海外的人士當失去利用價值後,或會被“用完即棄”,強調政府會終生追究被通緝人士的刑事責任。
李家超表示,國安法實施至今,國家安全處共拘捕一百○七人,五十七人被檢控。被問到會否尋求將一些被通緝人士引渡回港,李家超指出,會在適當時候運用適當手段。
李家超強調,國際關係變化千變萬化,“當你有政治價值的時候,可能(外國)會照顧你,但當國際關係變化到你沒有利用價值,可能就用完即棄,但肯定的是,我們一定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李家超認為,社會事件雖因疫情暫告一段落,但相信疫情過後示威會再次出現,不過預料性質和情況都會有改變。“法庭已明確作出判決,是不能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無論涉及暴力與否。”相信社會回歸理性後,市民可以行使基本權利示威,但必須以守法形式行使。
據消息,多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政治人物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紛紛逃至海外,包括前立法議員許智峯、羅冠聰、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等至少十二人。他們於外國不但逍遙法外,更接二連三唱衰香港,主動乞求外國制裁內地和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