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所謂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這是《詩 · 秦風 · 蒹葭》的章句。“所謂”是“據說”的意思。這兩句詩是說:“據說這個人,在水的邊頭。”不過“所謂”一詞,常含有“不承認”的意思,即是說:只不過是某些人說而已。“所謂”也與“所為”通。《墨子 · 公輸》:“荆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鼈黿鼍,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
所謂、所為表過,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說到“無所謂”三個字。如朋友見面笑言要對方請飲茶,回應曰:“無所謂。”說“無所謂”表示“濕濕碎”,小事一樁而已,是不足道的。
無所謂,可以說“馬虎了事”,或曰“隨便”,粵人說的“求其”,這是“聊備一格”的意思,不是重要的,無非點綴一下。一言以蔽之,就是蒙混過關,糊糊塗塗。鄭板橋說過:“難得糊塗。”與糊塗相對的是認真,而他說“難得糊塗”,顯然是每事都認真,從來不苟且。記得有一種國酒曰“小糊塗”,大概取“小事糊塗,大事認真”之意。然則何事可以糊塗,何事必須認真?與朋友交,雞毛蒜皮的小事應該糊塗,這是度量。我認識一位經營化妝品的老闆,他的一位職員不小心打破一瓶名貴香水,他竟裝聾作啞,扮作看不見。他認為這既成事實,若責之罵之,亦於事無補,扮作不知避免彼此尷尬。有句俚語,大意是“不癡不聾,怎做家翁”。家翁與兒媳之間總有些“不順眼”的事情,亦不外小事而已,為了家庭和睦,不妨扮作癡聾,這就是小事糊塗。相反,兒媳教唆孫兒到超市盜竊,那就不能糊塗了。
《宋史 · 呂端傳》:“太宗欲相端,或曰:‘端為人糊塗。’太宗曰:‘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決意相之。”呂端被任為相,太宗認為“無所謂”,他不過是小事糊塗而已。立身處世,正如元好問《送高信卿》詩云:“萬事糊塗酒一壺,別時聊為鼓嚨胡。”鼓嚨胡,謂不敢公開言說。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