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兄弟蒙冤卅一年獲賠六億七
【本報訊】據中央社華盛頓十七日綜合外電報道: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對非裔同母異父兄弟於一九八三年遭控性侵及殺害一名十一歲女孩,坐牢三十一年後平反冤獄,陪審團在聯邦民權訴訟中判他們勝訴,獲賠八千四百萬美元(折合約六億七千萬澳門元)。
辯護律師霍根告訴法新社:“這是美國歷史上錯誤定罪的陪審團最大金額裁決。”
麥卡倫和布朗是智能障礙兄弟,智商只有五十幾,一九八三年當時分別只有十九歲和十五歲,被控性侵和殺害一名十一歲小女孩。
兄弟堅稱當時被警方強迫在他們無法理解的認罪口供上簽字。
直到二○一四年發現DNA證據顯示,真兇是現場另一男子,而推翻先前有罪判決。
麥卡倫和布朗於冤獄平反後提起聯邦民權訴訟,陪審團十四日裁決,他們可獲得損害賠償、懲罰性賠償以及利息等共八千四百萬美元(折合約六億七千萬澳門元)。
霍根說:“陪審團傳遞一個訊息,那就是忽視窮人、有色人種、鄉村地區邊緣人權利的舊時代已經過去了。”
“他們對勝訴感到很激動,也很開心陪審團判定警長犯下錯誤,證明他們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