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休漁上岸疫情防控應接盡接
粵優先安排港澳漁民打疫苗
【本報記者廣州十八日電】當前休漁期港澳流動漁船休漁待產,船上漁工上岸疫情防控管理,廣東全力推進港澳流動漁民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的開展。省農業農村廳表示,港澳流動漁船的上岸漁工、港澳籍漁民、漁工上岸地周邊村(居)委會及相關一線工作人員三類人群,只要符合接種條件,可在入會地就近優先安排接種新冠疫苗。
上岸漁港設接種點
根據防疫安排,當地防疫部門為方便港澳流動漁民漁工接種需要,在漁民上岸漁港附近設立接種點,接種點按防疫防控要求,設立預檢分診區、接種登記區、接種區、留觀區、應急處置等區域,安排經驗豐富的臨床醫生落實醫療保障工作和應急救治工作,嚴格遵守“三查七對一驗證”原則,確保安全、規範接種。同時,大亞灣澳頭當地還安排防疫人員在漁民經常上岸的碼頭防疫消毒。
符合接種疫苗條件的港澳流動漁民,在上岸前預先向所在入會地港澳流動漁民協會報告計劃上岸時間和停靠漁港,協會即聯繫當地疾控部門優先安排上岸人員到指定的接種點就近接種疫苗。
省農業農村廳表示,廣東嚴密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利用休漁期加快推進新冠疫苗接種,確保流動漁民“零”疫情輸入,力爭做到開漁後登船作業的流動漁民及內地漁工都完成新冠疫苗“應接盡接”,為早日調整流動漁民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準備。
廣東省各級農業農村、海洋綜合執法部門、流動漁民機構及協會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解決流動漁民在內地生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利用好當前休漁“窗口期”,切實解決流動漁民反映的漁船維修和漁船檢驗困難,以及流動漁船職務船員配備有關問題。
此外,廣東還專門建設粵港澳流動漁民深水網箱養殖產業園,廣大流動漁民要把握當前良好發展機遇,擴寬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方式,加快向組織化、集約化生產轉型升級,積極推進漁船更新改造,實現從單一捕撈業向水產養殖、加工、流通和休閒漁業等多元化發展,加快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開創港澳流動漁民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