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李振宇書面質詢
勞局:適時修訂職業培訓法規
【本報消息】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議員李振宇書面質詢關注職業培訓法規時表示,將持續聽取不同業界意見,以及與執行職業培訓活動的公共部門和院校等舉行會議訪談,檢視整體職業培訓法規的執行情況,為適時修訂法規作準備。
李振宇就職業培訓法規檢討及統籌機制建立事宜提出質詢。黃志雄回覆稱,為進一步提升居民就業或轉職競爭力,以及更好配合本澳經濟發展和勞動市場的需求,局方除開辦各類職業培訓課程,亦與其他公共部門及私人實體合作發展職業培訓。法規方面,目前已收集法務部門、教育部門及人才發展方面諮詢組織對修訂職業培訓法規的意見。
優化“帶津培訓”
另一方面,局方在首階段“帶津培訓”實施後,根據第三三/二○二○號行政法規,於去年九月推出為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而設的“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以及為失業人士及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而設的“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帶津培訓計劃”藉發放津貼,有助紓緩相關人士的經濟壓力。
特區政府經綜合社會各界對“帶津培訓計劃”的意見後,已對計劃調整及優化,並取消僱主推薦僱員參加課程的名額限制,而不獲僱主推薦、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可自行申請參加等。
黃志雄指出,對於社會上有關完善在職培訓和相關工作的建議,特區政府會持續認真聽取,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