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違法吸煙受檢控
拒絕合作罪難容
建造天橋護行人
調整設施須便民
△前日下午,市政署人員在白鴿巢公園門外進行檢控工作,疑有人不肯出示身份證件,需警員到場協助,經告誡後,相關人士才願意出示證件。
其實,部分公園及休憩區時有出現違法吸煙情況,市政署與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將持續聯合檢控工作,確保居民享用舒適無煙害休憩環境;若對於不合作或未能出示證件的違法吸煙人士,須由治安警派員協助處理。
當局提醒居民切勿在禁煙範圍內吸煙,否則將觸犯《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可被科處罰款一千五百元。若違法吸煙者不肯配合控煙督察和警員的告誡,仍拒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相關人士則有可能觸犯“違令罪”,隨時惹上官非。
△交通事務局有意在北區多個地點設行人天橋,減少人車爭路的情況。建造行人天橋,能夠減少交通意外發生的機會,但要令天橋確切發揮作用,工程完成後,應取消地面行人過路設施,才能根治爭路問題。
現時,本澳不少地區設有行人天橋,不過部分設計令人費解,個別天橋附近路面設有紅綠燈、斑馬線等地面行人過路設施,導致天橋難以發揮應有作用。要確切做到減少人車爭路及交通擠塞,設計天橋時,應同時調整周邊行人過路設施,迫使途人必須利用天橋橫過馬路,保障交通安全。另外,為顧及行動不便的過路者,天橋亦應盡可能設置升降機和無障礙設施,方便相關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