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入境者今起須醫觀三周
教局籲暑假欲返澳學生網塡資料方便聯絡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台灣地區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修改第54/A/SS/2021號公告,自本月十六日零時起,入境前廿一天內曾經到過台灣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廿一天醫學觀察。
醫觀中者七天健管
因台灣地區旅居史而正在接受醫學觀察的人士,須在十四天醫學觀察結束後進行七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間健康碼會轉為黃色。措施不適用於因台灣旅居史已完成醫學觀察的人士。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是因應台灣地區近期的疫情而調整措施。將持續評估,若條件許可,將盡早恢復原有的措施。
留意團體航企資訊
教青局表示,近日台灣地區的疫情不斷升溫,呼籲在台澳生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時刻保持個人衛生,切勿參與群聚活動。留意當地的防疫措施及從可靠渠道發放的資訊,如有發熱或上呼吸道症狀,必須聯絡當地衛生部門立即求醫。據知正有社團積極與航空公司聯絡,學生們要密切留意相關資訊。本澳衛生局亦隨疫情發展收緊了入境檢疫要求和措施。
考慮到學期臨近完結,世界各地疫情仍然反覆多變,教青局提醒各地學生注意身體健康,做好個人防護,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和當地的各項措施,審慎考慮回澳計劃。
教青局現正透過“在外就讀澳門學生本年五月至九月期間回澳意向資料收集”網上系統(https://s.dsedj.gov.mo/qa/Q0000170/),收集各地澳門學生的回澳意向(填寫期至本月卅一日晩上十一時五十九分)。如有意回澳的學生務必填寫,提供回澳意向及聯絡資料,以便教青局有需要時聯絡及提供最新資訊。
留意當地防疫措施
在外就讀的學生必須留意身處地區的防疫措施,建議參閱本澳衛生局《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給在中、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生活、工作和就學的本澳居民之建議》,可以登入衛生局“抗疫專頁”查閱(https://www.ssm.gov.mo/apps1
/PreventCOVID-19/ch.aspx#clg
17668) 及瀏覽更多資訊。如有需要,可查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電話二八七○ · ○八○○,電郵info.cdc@ssm.gov.mo,或透過電郵和電話與教青局聯繫,電郵:studentblog@dse
dj.gov.mo,電話:八三九六 · 九二四四、八三九六 · 九三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