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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5日
第B07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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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響顧客或法律追討損失

團體倡完善“加盟商號” 或“誠信店”機制

涉事消費者代表黃女士

瑜伽中心結業求助消委會

受影響顧客或法律追討損失

【本報消息】為協助受瑜伽中心結業影響的市民,新澳門學社理事長甘雪玲,副理事長蘇嘉豪、陳樂琪,昨日下午二時半陪同有關消費者到消委會與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會面。

會後,陳樂琪介紹,該瑜伽中心開業十多年,於本月六日在中心內張貼告示指將於本月十八日結業,並未交代退還預繳費用等事宜。不少會員都以預繳年費、預購堂數等方式購買服務,預繳金額由三千元至二萬五千元不等,涉事群組約一百三十八人,昨日共十一人出席。

加盟商拒仲裁難罰

陳樂琪指出,有關瑜伽中心為消委會所設的“加盟商號”,需要承諾接受仲裁。但有關中心是否願意仲裁?他引述消委會稱,消委會已致電及發送公函聯繫對方,但對方暫未有明確回應。但若“加盟商號”違反有關承諾,按機制暫未有罰則及責任,消委會將如何跟進?他引述消委會回應指,正積極聽取法律意見。由於短時間內接收大量求助個案,將加班加點處理,當收齊資料便盡快撥到消費爭議調解及仲裁中心。他們認為,“加盟商號”或“誠信店”機制存在漏洞,未必能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有完善空間。

蘇嘉豪引述消委會呼籲,對於事件中受影響但仍未簽署仲裁同意書的消費者,應盡快完成。坦言目前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消保法”,亦未必能解決到類似爭議。然而,預繳費用購買服務在澳門美容院、健康中心普遍存在,建議消委會設法完善。

結業不涉生意轉差

涉事消費者代表黃女士稱,目前有關瑜伽中心仍然運作,希望有關中心能夠繼續經營,讓一眾會員能上堂。瑜伽中心結業不涉及疫情生意轉差,冀有關股東能早日解決問題。若協商不成功,不排除最後採取法律手段追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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