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機電設備人力需求培養人才
何潤生倡釐清各關係方責任
【本報消息】《升降設備法律制度》現正公開諮詢,立法議員、群力智庫理事長何潤生建議釐清意外各關係方的責任及罰則範圍,並應評估業界有否足夠人手滿足目前及未來需求,按需要培養人才。
何潤生表示,本澳高廈林立,上世紀開始扶手電梯和升降機即為居民出入提供便利。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居民和旅客對扶手電梯和升降機的安全要求愈來愈高。然而,電梯只靠頒佈逾四十年的《電力升降安全規章》約束。二○一三年五月推出的《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僅要求業界自律,恐難提升安全保障。
何潤生指出,諮詢文本中提到關係方包括業權人、承租人、分層樓宇的全體小業主、維修保養實體及檢驗實體,希望當局清晰各關係方的意外責任,例如若全體小業主透過管理公司按法律要求聘請維修及檢驗實體,保養維修及檢驗升降機,惟仍發生斷纜急墜意外導致傷亡,維修保養及檢驗實體固然有責,全體小業主是否同樣需要承擔責任?分層物業管理方的義務及責任又如何?若業主反映升降機有問題,管理人員難以及時判斷需否停用,一旦發生意外,管理方是否需要負責?另外,草案中規範檢驗實體的實際操作流程欠明細。按平日操作,檢驗實體的法定代表及技術指導員在檢驗合格聲明書上簽署後工作即告結束。因此,建議草案應列明各關係方,包括物業管理方承擔的責任,尤需釐清意外事故的肇事歸屬。若草案引入罰則,應明確處分依據,以及違法者分類對應的處罰金額。物管人員欠缺升降機的管理認知,當局應同時出台指引手冊,以便升降機責任人及物業管理方確保升降機妥善維修及安全操作。
何潤生亦關注現有人才能否滿足升降機維修檢測需要。截至今年一月底,已登記的機電工程師、機械工程師、電機工程師有九百○三人,當中有檢測資格的實際有多少?實際從事維修保養的工人亦只有三、四百人,且行業呈現青黃不接,建議當局評估業界人才需要,出台計劃培養本地專業人員,確保公衆能享用安全的升降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