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屢受家暴難再忍 一未婚懷孕遭白眼
兩母親抛下過去活出新生
今日是母親節,不少人會感謝母親的愛和爲家庭的奉獻。今天,不少母親既要照顧家庭又要在職場打拼,惟礙於“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女性的社會地位雖然不斷提高,但部分女性的家庭地位依然偏低,面對不同的家庭問題只能啞忍。過來人Amy及Tracy已擺脫過去的不愉快,擁有新的人生。希望以過來人身份鼓勵女性“在哪兒跌倒,就在哪兒站起來”,活出精彩自信,捍衛自己權益。
拳打腳踢遍體鱗傷
Amy與丈夫結婚廿六年,期間遭受過不少家暴,六年前終於勇敢地離開。回憶這段黑暗日子,不禁潸然淚下。她表示,丈夫第一次對其“動手動腳”是兒子七歲那年,某天和兒子回鄉後,因返澳太晚且有不少行李,便打電話給丈夫希望他來接載,但不斷被掛電話後最終自行回家。丈夫其後回到家中,一進門便對其拳打腳踢,不斷指罵Amy煩着他、騷擾他,打得她遍體鱗傷。
第二次家暴同樣因為“電話騷擾”。當天送兒子上學時不小心“叉錯腳”,便打給丈夫希望對方陪自己看醫生,數十個電話被掛掉後,只能在鄰居攙扶下看醫生。回家後丈夫不管其傷勢又是一頓毒打,令其身痛心更痛。
其後的家暴越趨激烈,試過“箍頸撞門”,亦試過因煮飯太吵丈夫用玻璃杯砸向她,更有一塊玻璃碎插在頭上。啞忍多年的Amy害怕發生更恐怖的事,匆忙跑到街上報警。
自殺難令浪子回頭
Amy解釋,因丈夫是其初戀故一直未有離開,當時的世界只是圍繞丈夫轉。更曾因丈夫出軌自己先後試過服安眠藥、跳海自殺,但這些都未能換來丈夫浪子回頭。最終雖爲子女沒有控告丈夫,但經轉介入住了善牧中心,脫離家暴危機。入住善牧中心後,在修女循循善誘下學會對自己更好,放下前事,找到新的目標和希望。
“家暴法”生效至今雖四年多,但因屬半公罪,需要受害人舉報才能檢控,相信社會上仍有一定的隱藏個案。
Amy感嘆,每個啞忍家暴行為的女性一定有其原因和苦況,甚至是為了子女。她亦覺得自己以前太傻,奉勸女士們受到首次家暴時便要“站出來”,勇敢保護自己。
尊重生命獨力養女
母愛或許就是願意為孩子承受一切。Tracy三十年前未婚懷孕,將喜訊告知男友後,男友一家極力要求她墮胎。但Tracy認為始終是生命,即使孩子的父親不負責任,自己也要承擔。經衡量自己有能力養育小孩後,便決定將女兒生下來,獨力撫養成人。
未婚懷孕無論以前或現在都是一個爭議話題,當事女性甚至被人看不起。
Tracy養育女兒期間遭受不少白眼、欺負。女兒出生個多月後便離開善牧中心找工作,並將女兒送到托兒所。惟托兒所的員工知道兩母女的背景後,一次又一次惡意欺負,種種舉動令Tracy明白只有自己更努力、更強,才能保護女兒。待女兒滿十六歲,便帶同女兒一同移居國外,希望給她和自己更好的生活。
受害女性勇於求助
彈指間,不論Amy或Tracy的子女都已長大成才,母親的責任已去大半。她們亦放下過去,活出精彩又瀟灑的第二人生。兩人希望處於劣勢的女性、母親能勇於求助,守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