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助內地女及其子取證後離婚
廿年前假婚被揭警扣兩人
【本報消息】一名現年七十歲的本地男子涉嫌二十多年前因生活拮据,與一名內地女子假結婚,並成功幫助對方及其兒子取得澳門身份後離婚,再與現任妻子結婚。
直至近日遭人舉報始揭發事件,治安警調查後拘捕男子及其前妻,有人供稱曾多次向女方索要生活費接濟,每次數千元不等。
回歸前穗註冊結婚
被捕的本澳男子姓張,現年七十歲,報稱司機;其前妻姓陳,現年五十多歲,原是內地人,現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現職售貨員。涉偽造文件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治安警日前接獲居民舉報,指案中張姓男子涉嫌與兩名內地女子假結婚,隨即派員展開調查。查悉張某及陳女於一九九八年在廣州註冊結婚,其後申請陳女來澳定居,陳女亦成功在二○○五年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二人在二○一○年離婚。
直至二○一四年,張某與現任妻子結婚,二○一八年申請來澳定居,於去年成功申請澳門居民身份,至今維持夫妻關係。以為與前妻假結婚一事可以瞞天過海,惟天網恢恢,終因被人舉報揭發事件。
向“前妻”索生活費
前日,治安警傳召張某、前妻陳女及現任妻子到警局調查,期間張某承認與陳女假結婚,供稱一九九八年在內地透過友人認識陳女,當時對方提出假結婚幫助她及其內地兒子來澳門定居,並承諾他日張某有金錢需要會施予援助,當時張某因生活拮据答應對方要求,期間亦多次向對方索要每次數千元不等的生活費。經警方調查後,亦證實張某與現任妻子是真實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