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女五十萬逼簽借據掩飾
懵匪拍攝“上鏡”斷正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前晚在路氹某賭場酒店一客房涉嫌持刀指嚇一名內地女子,劫去五十萬港元籌碼。搶劫過程中,賊人迫令事主簽署一張欠債借據,再用手提電話拍攝過程,藉以虛構事主欠債,圖掩飾搶劫罪行。
供稱因賭敗犯案
惟賊人在拍攝影片時,因拍到房內一塊鏡連自己“入鏡”亦不知,鏡中倒影清楚拍到賊人持刀指嚇事主片段。案發後不久,保安員在賭場截獲涉案男子,交司警調查。有人供稱因賭敗,發現事主贏錢而犯案。
被捕內地男子姓王,三十歲,遼寧人,無業,上月二十八日來澳。司警以搶劫及禁用武器罪於昨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中女事主為內地人,房地產商人。
前晚八時許,司警接獲路氹某賭場酒店保安主任報案,指早前一名女住客在酒店客房,疑遭一名持刀男子搶去五十萬港元籌碼,不久保安員在賭場截獲涉案男子,派員到場調查。
案情指,前晚約七時半,事主在賭場贏錢後獨自返回酒店客房休息。期間,事主聽到門鈴響,不為意便開門。此時,疑人推門入內更亮出利刀指嚇事主交出財物。事主因害怕受傷不敢反抗,並拿出手袋內六十五萬港元籌碼放在檯上。
保安員賭場截獲
疑人看見籌碼,即取出一張未填上借款人姓名及金額借據,以及一個紅色印台,要求事主在借款人上面填寫姓名及欠債五十萬元,並在簽名位置印上指模。
期間,疑人利用手提電話拍攝過程,又在鏡頭中指因事主借款後逃跑,現時是還款並拍片為證後,隨後即掠去五十萬港元籌碼逃去無蹤。
事主之後致電酒店員工求助,要求代為報警。十多分鐘後,保安員根據監控系統發現疑人身處賭場內,立即到場將其截獲,再通知司警到場處理。
辯稱向事主追債
經查問,有人否認曾持刀進入事主房間,亦否認搶劫,稱當時只是向事主收回欠債,並要求事主補簽借據,再拍下影片作證明。司警經調查,成功在疑人逃走經過的一垃圾桶檢獲犯案後棄掉的利刀,利刀刃長九點五厘米。
雖然疑人辯稱沒有持刀搶劫,以及只是向事主追債,但司警疑人手提電話查看相關影片時,發現該片段拍到客房一面鏡,鏡中倒影顯示疑人手持利刀指嚇事主過程。
同時,疑人為不受賭場歡迎人士,故無法親自將籌碼兌現,故在賭場隨意找來一名賭客協助其將二十萬港元籌碼兌換現金。司警在疑人身上檢獲其餘三十港元籌碼及假借據等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