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承擔齊維護升降設備
醞釀多年的《升降設備法律制度》現正公開諮詢,新法擬填補升降機設施監管的空白。立法監管是第一步,接下來升降設備需登記,聘請實體恆常保養和維修,以及定期年檢等。所產生責任歸屬、聘用、管理及費用等系列問題,不僅需當局及早釐清,也需居民和大廈管理實體更多關注和溝通。
本澳樓宇越趨向高廈發展,升降設備必不可少,安裝和保養質素直接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安全。一直以來,相關設施營運制度沒有法律約束力,容易為業主或管理公司所忽視。近年涉及升降機、扶手電梯的故障頻生,消防局處理數字高企。經社會多番建議,草擬多年的法案終出台諮詢。
問題在加強保養、維護,增加年檢甚至檢測方的資格等,定必產生更多費用。過去面對這類“賬單”時,業主會、小業主多耍手擰頭。業界指大廈住客斤斤計較,不願承擔攤分的維修費。但坊間也有意見指出,小業主不是不願畀錢,而是不明白維修、檢查這盤數,費用時高時低,到底有沒有向政府申請資助?何解申請唔批?有人覺得不明不白,拒絕攤分,致耽誤整體工程。缺乏溝通、冷漠大廈事務,業主與物管單位往往因此互不信任,矛盾叢生。
為升降設施訂立強制維修保養及年檢制度,旨在確保大廈居民共同利益及安全。然而,在推動大廈小業主自覺維護大廈公共部分設施,當局推出一系列維修資助計劃,但多年來舉步維艱,也反映小業主應盡義務及責任未落到實處。有了立法規管第一步,政府、業界、民間團體仍需在提升樓宇管理專業化、完善資助政策,推動小業主自覺維護大廈安全等,多作思考,發揮新法應有作用。
除了大廈升降機,本澳多處行人天橋裝設扶手電梯,由於屬政府管理,日常保護檢驗相對規範。但過去發生不少涉及人為因素的意外,如“低頭族”專注玩手機,又或攜大件行李、手推車等乘扶手電梯。加強硬件監管,政府也需加強電梯等設施正確使用的宣傳教育,以免釀成嚴重意外。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