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社團資助透明化
【本報消息】議員蘇嘉豪再就受資助社團公開帳目提出書面質詢,指《結社權規範》是澳門特區生效的法律,特區政府應嚴格遵守;若社團收取公共實體的津貼或資助超出行政長官訂定的金額,必須將帳目於其通過後翌月公佈,以確保公眾法定的知情權和監察權。
他強調,受資助社團公開帳目爭議的焦點,不在於社團對社會貢獻與否,而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與否——無論社團成立和營運的目的為何,一旦申領政府資助,時刻有被依法陽光檢驗的準備,確保公共財政資源用在更準確、妥當、迫切、進步之處,重建公平競爭、健康分配、激勵自強的公民社會。
他指,現再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結社權規範》第十九條是否仍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而須遵守的法律條文,促請當局說明為何放任大社團規避資助帳目透明的法定責任,以及何時重新遵守相關規定,確保受資助社團須依法公開相關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