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青赴穗發展 允購房自住
【中新社廣州電】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廿八日發佈《支持港澳台青年來穗發展“樂居廣州”住房保障實施方案》,當中明確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在穗購買一套商品房自住。
根據該《方案》,經核實港澳居民在廣州市確無住房,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以及購買商品住房用於自住並承諾在境內無其它住房的書面承諾,可購買一套自住商品住房。
籌集千套人才公寓
此外,《廣州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辦法》中明確支持符合申購條件的港澳青年申購共有產權住房。南沙新區推出首築花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房源二百五十一套,已完成卅三套配售簽約,其中港澳青年已購買四套。黃埔區榕悅花園推出共有產權住房一千八百六十六套,正進行申購資料審核;番禺區、白雲區在建共有產權住房六千八百九十三套,計劃二二年前上市供應。
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黃成軍表示,廣州市還籌集人才公寓面向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進行配租,目前市區已籌集一千套人才公寓。據統計,已有六十五名港澳青年申請入住。他還透露,該市已基本完成港澳青年租金補貼措施的制定,將於近期對外公佈。
廣州市已全面取消港澳台居民在穗就業許可,來穗就業港澳人員與內地人員一樣直接辦理就業登記;來穗工作港澳人員已納入該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範圍,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與本市戶籍人員享受同等各類就業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支持。
十億港澳青創基金
來自廣州市港澳辦的信息稱,廣州市財政已連續三年每年安排專門資金一億元(人民幣,下同),用以支持港澳青年來穗發展;設立不低於十億元專項融資擔保額度和總規模為十億元的港澳青年創業基金,協助港澳青創項目獲得內地銀行授予六千萬元低息政策性貸款扶持和五千萬元專項擔保資金。
廣州市與香港在建築領域實現六項職業資格互認,對香港三個、澳門廿三個職業工種實行單方認可。初步統計,共有廿六名港澳醫師在該市註冊行醫、六十三名港澳人士持導遊證在該市執業,卅一名港澳人員取得教師資格,還有多名內地高校畢業的港澳優秀青年入職廣州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