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能補償全職媽媽?
早前,北京一對已婚五年的夫婦,丈夫提出兩次離婚起訴,在離婚判決中,因為妻子婚後承擔了照顧孩子、料理家務的主要責任,法院判丈夫要向妻子付其家務補償款五萬元。新聞一出,立即引起熱議。
這個判決,被稱為內地《民法典》實施後,全職妻子獲家務補償有法可依的第一案。有網友點讚,法治進步了。但更多網友對補償金額提出質疑:結婚五年,帶孩子,做家務,平均一年才一萬,一個月不到一千,這點錢還不及小時工的收入。從某種層面,全職媽媽的勞動,終於以一種方式,“定了一次價”。卻再次證明,她們的確是全世界最廉價的勞動力。
以上述個案來說,從感情上,該名妻子失去了與丈夫的感情;從事業上,工作被擱淺多年,是否還能重回職場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從經濟上,沒有經濟能力的她,幾乎失去孩子的撫養權。全職多年,一旦離婚,女人得到的會是甚麼?
當然,不是每宗離婚判決都是同一結果。近日,煙台市芝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被告為全職妻子的離婚案,有效維護了女方的合法權益。女方獲得了九十三萬元的“家務補償”。有人覺得判決公平,也有人覺得九十三萬實在太少,你又覺得多少錢才合理呢?
清官難審家庭事,但對任何一名女性而言,工作、金錢、職業生涯同樣重要。不過,當她選擇做一名全職媽媽時,所有的一切對她來說,都變得有風險了,金錢真能補償她的付出嗎?
仙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