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等違限聚令表證成立
【香港中通社廿一日電】香港特區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等三人被控在去年四月於一家酒吧內聚集,違反限聚令。案件廿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三名被告表面證據成立。
涉案三名被告分別是陳淑莊、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同酒吧負責人陳偉才。代表陳偉才的大律師十一日爭議,警員錄取口供前未有作出警誡,要求法庭剔除口供,確保審訊公平。
控方指,當時警員未有合理懷疑陳偉才干犯罪行,故未作出警誡,做法並不違反守則。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陳偉才的口供是自願作出,可以呈堂及採納成為證供。
案情指,陳淑莊和林瑞華被票控去年四月二至三日期間,在旺角大南街一間酒吧內參與超過十人的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限聚令。而酒吧負責人陳偉才被票控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進入酒吧的人未有量度體溫、多於四人同桌及營運受禁群組聚集的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