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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第B12版: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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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網絡煽動他人縱火囚三年

港女網絡煽動他人縱火囚三年

【中新社香港二十日電】社交媒體Telegram某香港“起底”頻道管理人,因“串謀煽惑他人縱火”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罪,二十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三年。

廿六歲女被告許X某怡,早前承認於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八日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煽惑Telegram使用者用火損壞財產,以及通過管理當中一個頻道,作出煽動意圖作為,促使他人使用暴力、不守法及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與其他人管理Telegram頻道。警方在涉案時段發現頻道內至少有九千四百○七項訊息,有關內容涉及政治立場不同人士的個人資料、仇恨性言論、煽動性指控等。

被告並藉此煽惑他人縱火,慫恿他人不守法,行為針對香港特區政府、香港警方及與其政治立場不同的人士。

法官在判刑時表示,縱火是嚴重罪行,特別是香港人煙稠密,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因此須予以具阻嚇性刑罰。

被告通過互聯網,在短時間內煽惑多人參與其中。頻道中有數十條訊息與縱火有關,包括列出“燒夷彈”(凝固汽油彈)、“鋁熱劑彈”及“毒魔法”的成分及使用,一旦有人採納及使用,或引致嚴重後果。被告作為該Telegram頻道的管理員,有權修改或删除訊息,但卻容許訊息存在。

法官綜合考慮被告認罪、其背景及非主動發佈等因素,決定判處其入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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