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婦虐嬰致死案檢求判死
【本報訊】據中新網十五日消息:韓媒報道,十四日,韓國首爾南部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涉嫌虐童致死的“鄭仁”案。
檢方建議法庭判處虐待十六個月大養女致死的養母張某法定最高刑死刑,並判令禁止在涉童單位就業十年、佩戴電子監控設備三十年、接受監督五年。
出生七月被領養
鄭仁在出生七個月後被領養。去年十月,十六個月大的鄭仁在首爾某醫院死亡,被診斷為臟器破裂、多處骨折。
據韓國媒體報道,此前,鄭仁已多次就診,醫生綜合淤青、營養狀況等,判斷女童遭遇長期虐待並多次報警,但警方和兒童保護機構調查後認定未發現家暴證據。直到女童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後,該事件引發軒然大波。
檢方指出,從已經掌握的證據來看,被告人對養女的健康和安全毫不關心,持續的虐待導致養女健康惡化後,仍沒有讓孩子就醫。
女嬰遭毆打致死
法醫和屍檢醫生認定,被告人在養女腹部遭嚴重毆打受傷的情況下,又一次用腳踩踏養女的肚子,使其遭到致命傷,屬於間接故意殺人罪。
此外,檢方還建議判處袖手旁觀的養父安某有期徒刑七年〇六個月,十年內禁止在涉童單位就業。
案發後舉國震驚
“鄭仁”事件被曝光後,大批民眾在網絡發起“鄭仁啊對不起”接力,要求徹查事件。
一月,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最高委員會舉行會議稱,擬制定相關法律,提高虐待兒童的量刑標準。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党公開表示,要求查明真相,嚴懲相關責任人。
韓國總統文在寅也在此前表態稱,該事件“令人惋惜”,並要求對領養兒童程序等強化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