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快推“DNA法”立法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有關“DNA法”立法進度時表示,有關法案在他一二年擔任司警局長時已完成起草,但由於需顧及民生法案優先,故“DNA法”一直拖延。有關法案文本現正不斷完善,若政府與立法會安排上可配合的話,希望能盡快推動“DNA法”的立法工作。
他強調“DNA法”並非“國安法”的配套法律,而是作為民生及刑偵的法律需要,“DNA法”旨在規範提取DNA的過程、建庫、保護資料,如作為親子DNA鑑定時的搜集方式、時效等,是對人權的保障而非損害。目前而言,除罪案現場的DNA取得、DNA親子鑑定外,其他DNA數據較難取得。全球不少國家和地區都設有“DNA法”,如葡萄牙早在十年前已通過相關法律,運作亦較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