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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6日
第A01版: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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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前瞻配套國安法

黃少澤

居安思危反恐保密法可考慮

黃司:前瞻配套國安法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表示,國家安全必須綜合、全面檢視,目前最重要的國安問題是疫情變數,本澳疫情較穩定,但全球包括鄰近地區疫情仍嚴重,防疫工作絕不能鬆懈。

綱要性法律續完善

黃少澤表示,國際上有不少國家不斷針對中國發展,故今年國安風險繼續嚴峻,本澳作為中國的一部分,毫無疑問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澳人作為中國公民,有義務承擔及履行國安責任: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網絡安全等國安風險都需要面對,故國家安全永遠不能放鬆,要不斷警剔,做好工作。

被問及“國安法”的配套立法進度,他指出,本澳在○九年通過及頒佈《維護國家安全法》,但只是綱要性的法律,只規範了七項犯罪及相關制裁措施。從特別法而言,這不是完整的法律,需要其他配套立法配合,才能使綱要法得以執行。本澳自一七年逐步推出配套法律的立法及修法工作,如《司法組織綱要法》修改、“網安法”的通過、司警局職權的法律、國安委員會行政法規等。尚在立法會審議中的“出入境法”法案已一般性通過,下周將進入細則性討論階段;此外,有關防火安全的法案亦已在立法會常委會內完成討論,正製作報告書後交全體會議表決;危險品制度法案的諮詢已完畢,正在撰寫諮詢總結報告,近期會公佈,希望下屆立法會期送交。

提前預警主動執法

他認為,雖然本澳目前反恐形勢平穩、安全,但需要未雨綢繆、居安思危,前瞻性立法,故“反恐法”、“保密法”等亦值得考慮。他解釋,按照傳統的執法模式,是有案件發生後才偵查,屬被動執法,但現時很多國家和地區以主動執法模式,提前搜集訊息,分析反常情況,能夠預知、預警、預測,達到預防目的,這樣反恐工作才更有效。訊息搜集一定要依法及適度、適當原則開展,要立法開展及規範各個部門的關係。因為恐怖主義犯罪一旦發生後,對社會破壞是致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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