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新任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
【本報消息】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旨在對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方面的申請進行分析,並就有關決定提出建議。特區公報刊登第六十一/二○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航海學校校長黃超法及澳門遠洋漁業發展暨船東協會副會長梁錦傑為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為期一年。
並續任下列人士為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為期一年,包括主席為海事及水務局副局長曹賜德,委員唐玉萍、郭趣歡、江銳輝、陳明金。評審委員會成員有權每月收取金額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一百點的百分之五十作為報酬。批示自下月三日起生效。
款項助維修等
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援助款項應主要用於維修漁船、購買或建造漁船,購買燃料;參與有助提高漁業生產力的專業培訓以及開展其他獲港務局許可且有利於漁業發展的活動;紓解或減輕因異常、未能預測或不可抗力事件,尤其是自然災害及疫症而導致的漁業活動困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