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廣場舞音量
廣場舞逐漸在各地普及流行,澳門也不例外,塔石廣場、祐漢公園等常見廣場舞者身影。跳廣場舞有益身心,本身無壞,但若音樂聲浪過大,滋擾他人,容易產生矛盾,不歡而散事小,矛盾升級事大。為人為己,跳舞也好,裝修也罷,都應盡可能尊重他人,遵守法律法規,方能保小城寧靜和諧。
廣場舞近年越趨普及,尤其深受較年長一輩喜愛。廣場舞相對簡單易學,場地限制較少,舞伴們三五成群,音樂一響,即可活動身姿,對身心健康確為好事。觀乎內地,以至本澳,廣場舞已成為不少大型活動表演節目,甚或康體競賽項目,可見有一定數量的捧場客。
跳舞固然高興,但若音樂聲浪影響他人,結局可能不高興。猶記得早年祐漢公園發生“槍擊”事件,兩名播音樂跳廣場舞婦人遭人以“BB彈”氣槍射傷。傷人行為不可取,但事件反映噪音問題的嚴重性。近日亦有居民在網上反映,指晚上在塔石廣場中央圖書館內閱讀時,持續受廣場舞音樂聲滋擾,感到無奈。
澳門地方不大,社區公共活動空間不算多,多數更與民居近在咫尺,加上本澳輪班工作者眾,夜作日息,雖日間非噪音法管制時間,但居民亦應盡量顧己及人,避免誘發不滿情緒。當局亦可藉加強巡查監管,改善有關情況。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