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私代公避責
台鐵“太魯閣號”四○八次列車本月二日上午行至清水隧道前,撞擊掉落在鐵軌上的工程車後出軌,造成四十九死、二百餘人傷,成為台鐵史上最嚴重的奪命事故。台灣衛福部門翌日立即啟動賑災專戶接受民眾捐款,以協助受災民眾後續所產生的醫療、復健、經濟支援及社會重建等相關費用,台當局此舉引來社會廣泛關注。
民進黨當局以“賑災”為名,利用公權力接受社會捐款,立即招來在野的國民黨批評,指捐款專戶名稱為“衛生福利部門賑災專戶”,非為“太魯閣號”事件所設,民眾難免質疑若捐款者未指定捐款用途,該款項是否“專款專用”予罹難者家屬或其他受害人?亦有藍營人士批評,該宗意外明明是不折不扣的“人禍”,而非“天災”,抨擊民進黨當局發起民眾捐款的做法,根本就是利用民粹及濫情,藉此轉移和掩蓋當局施政不力及公共安全管理過失的焦點。
事故發生有其不幸,疑點重重,當局的施工安全監督缺失、官商勾結、怠政殺人,難辭其咎,當局負責事故一切善後工作,無論從行政倫理還是道德責任,均責無旁貸。行政當局作為公權力機構,法律是否容許政府開立專戶收集社會捐款,有待商榷查證。單是善款的收集和使用,容易造成公私不分、以私代公的質疑,甚至借此逃避政府應負的醫療、復健、經濟援助、心理支援及社會重建等責任,民進黨當局恣意妄為,隨意施政,可見一斑。
魯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