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續討論都建法案
公共服務緊急維修擬免申准照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等政府代表列席。
會後,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法案建議供水、電、燃料或電訊等公共服務的承批企業,進行緊急維修工程,毋須申請工程准照,以回應社會訴求,委員會表示認同。
住宅維修擬獲豁免
另外,法案建議居住用途樓宇或獨立單位的內部更改、保養及維修工程,豁免取得准照,亦無須預先通知。至於同一業權獨立單位,如面積較大的別墅,是否一樣無需工程准照及預先通知都可進行維修工程,政府代表表示會考慮。
法案建議擱置工程連續超過十五日,工程准照失效,其中“負責指導工程的技術員不在”情況,適用於推定為擱置工程或工作。但委員會希望政府清晰“不在”定義,政府解釋“不在”是指沒有為有關工程履行指導的職務,政府表示會完善行文。
工程質量另法處理
在工程質量方面,陳澤武引述政府表示,建築公司與業主之間的責任、發展商連帶責任等問題,需由專門法律處理,該法案只處理建築物入則批則、建築保養和工程監管等問題。
陳澤武指,將再邀請政府代表到小組會審議餘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