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特書晉升培訓涉五大部分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刋登,經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建議、由終審法院院長批示,核准法院特級書記員晉升培訓課程大綱,當中分為五大部分,除進修法律知識,更要了解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組織、職業道德,以及學習出納和公共關係等。
第一部分為二百一十小時的課程,包括有理論課、實踐課、座談會、討論會及學習考察,旨在讓學員熟習擔任法院特級書記員職務所須的知識、向學員講授對擔任該職務有用的特定事務的現況。
第二部分為一百八十二小時的理論課及實踐課,當中須學習民法知識、刑法知識、行政法知識、勞動法知識、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訴訟費用、會計及出納、接待技巧及公共關係、實用中文及葡文等。
第三部分為座談會及討論會,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組織及司法組織、職業道德、電腦技術,以及安排兩小時到懲教管理局轄下的路環監獄學習考察,或在第二部分上課期間進行與相關科目有關的學習考察。
第四部分為對培訓屬重要的補充課目,分別包括不動產租賃有關的程序、租金的存入及勒遷之訴,破產程序及無償還能力、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社會保護制度,登記及公證等。
第五部分則為被取消修讀培訓課程的資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