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騙團蛇鼠一窩交叉作案
珠警遠赴四省五市擒人
【本報消息】珠澳兩地警方聯手破獲的“練功券”詐騙案,瓦解三個利用“練功券”跨境詐騙集團,珠海警方在行動中遠赴四省五市抓獲戴某等內地犯罪嫌疑人二十一名,繳獲“練功券”、銀行卡、手機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專案組快速偵查
珠海市昨日同時發佈有關案情,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牛岩軍表示,珠海公安去年十月接到澳門警方通報,稱有澳門與內地犯罪集團相互勾結,專門針對在澳門賭場需要兌換港幣的人員實施“練功券”詐騙活動。該局隨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快速查明三個“練功券”跨境詐騙集團,相互之間均有關聯,作案有分有合,部分犯罪成員之間又相互交叉作案,其手法與電信詐騙案件高度相似。
珠澳警方於上月廿五日同步採取行動,珠海警方在浙江台州抓獲戴×法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蘇鹽城抓獲劉×輝等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山東濰坊抓獲于×彬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山東臨沂抓獲韋×等八名犯罪嫌疑人,在中山坦洲抓獲陳×佑等兩名嫌疑人,包括三個集團的主腦人物共二十一人落網。
得手拉黑兌換者
案中的“練功券”,又稱出納點鈔專用紙,專供銀行工作人員練習點鈔之用,也可供會計專業的學生參加比賽專用,每張均標註有“練功券”、“票樣”、“練功專用、禁止流通”等字樣,不在社會上流通。上述詐騙集團作案時無不以保鮮膜包摺等方式,刻意遮蓋上面字樣,冒充鈔票實施詐騙,一旦得手幕後主腦立即“拉黑”現場兌換人員。
珠海警方稱,“練功券”僅用於銀行工作人員練習點鈔或者專業學生培訓比賽,它只是一種道具。案中的“練功券”來源線上線下都有,主要是從淘寶、拼多多等網路交易平台買來,但它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假幣,這種行騙和使用偽造貨幣在法律意義和刑責上有所區別,以“練功券”作為道具詐騙屬於侵犯公私財產權問題,是侵犯財產罪,與使用假幣偽鈔的刑責也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