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道路法修訂利灣區融合
社民會促完善單牌車北上
【本報消息】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現正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本月廿三日。身兼江門市政協澳區委員的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陳溥森關注到,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十七年來,根據新時代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形勢,以及管理與執法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對原有法律法規作出完善的新制度和新措施。有關條款切合社會實況,最能解決港澳居民生活需求,最有利灣區城市融合及發展。
陳溥森指出,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內含一百六十二條文,對一些重要條款作出了修改、新增和個別刪除。其中完善了境外機動車入境管理制度,明確香港、澳門特區和台灣地區入境車輛可以由廣東、福建省根據實際制訂具體管理規定。
一直以來,澳門居民很希望當局能有落地措施推動“港澳車輛北上”,然而礙於各種原因,進展始終不大。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不斷落實與推進,加上港珠澳大橋落成使用已有一段日子,社會有望全面放寬非營運港澳單牌車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大灣區的呼聲,日漸高漲。
特定配額循序進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港澳地區私家車總數約七十五萬輛,其中澳門約佔十五萬輛,陳溥森認為,全面開放經港珠澳大橋進入粵港澳大灣區,首要簡化申請手續,還要處理跨境車輛保險、事故處理權限等問題,運行初期也許給內地道路交通管理帶來一定壓力,當局不妨考慮安排特定配額方式進行,循序漸進推動願景落實。
倘“港澳單牌車北上”政策落地實施,既符合港珠澳大橋的建橋初衷,發揮灣區大動脈的作用;亦有利粵港澳三地人、車、物的互聯互通,成功打造灣區一小時生活圈,帶動旅遊、物流、金融、房產、養老、醫療和商業服務等連鎖效益,意義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