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參選人過往言論納審查考慮
違國安法將交國安委及國安處調查
【香港中通社三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三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資格審查委員會日後會審查與參選人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其過往言論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表決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的修訂,明確規定了香港選舉委員會的構成和產生辦法,新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以及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運作機制等。
鄭若驊表示,任何有關參選人的資料都會審查,包括其過去的言論,亦不會劃出時限,舉例某參選人十年前的言論,如果導致其現今的行為,都會納入整體考慮。
她說,按照香港國安法規定,國安工作不可披露及提出訴訟,因此參選人不會得知被取消資格的理據。她續指出,將來負責審核參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會將懷疑違反國家安全或未能效忠特區的個案,交予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警方國安處調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出席同一個節目時表示,由中央任命的特區官員出任資審委成員,可讓中央覺得資審委在“愛國者治港”的把關恰當。至於為何不加入法律界人士,或者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曾國衞說,資審委要與國安委溝通,可能要處理機密資料,不適宜讓外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