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補貼促商戶營銷創新
新冠肺炎疫情破壞力強,旅客銳減、巿道轉差,縱使近月部分情況已好轉,但復甦進度仍未理想,消費意慾恢復需時。針對振興經濟,政府新一輪的急救方案,原計劃打算提前派發現金分享,同時投放約五十億元推電子消費券優惠,雙管齊下,藉刺激內需帶動經濟復甦。可惜消費券方案負評如潮,最終被逼煞停另作他選。
電子消費券被轟,除了是優惠方式繁複,消費者看不到“着數”,最大問題在於前兩輪消費卡效應餘熱未過,幾千元在手“慢慢使”的另類派錢方式,令市場更期待政府再單刀直入派發福利。故當政策從側面入手,惠民措施即變成似有還無,而“先消費,後優惠”的方式更惹來“無錢點消費?”的抨擊。
事實上,這種消費優惠方式在巿場上早已存在,且接受度不低。尤其近年不少電子支付平台或商戶,為增加營業額,先後推出各種消費優惠。
如近日有餅店推買滿四十元送二十元消費券,客人只要下次消費滿一定金額,就可使用獲贈的優惠券。該做法與政府構思的電子消費券方案基本無異,但消費者積極參與餅店優惠,主動湊夠金額領取消費券。
此外,每逢超巿推折扣優惠,多個付款方式任君選擇,很多消費者仍能辨識最優惠的付款方法。由此可見,縱使每間商戶的消費優惠計算方式各有不同,但精打細算的消費者為“慳得更多”,均願意“腦筋急轉彎”。
政府費盡心思推出的消費方案,卻遠不及商家所推的受歡迎。政府與其擔當主導角色,不如以補貼鼓勵商戶自發性質提供優惠予消費者。這不僅可讓商戶聚焦於服務及營銷創新上,透過不同的優惠方式,加強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對商戶而言有鞭策作用,同時可為市場營造良性競爭氛圍,杜絕趁火打劫、抬價等惡劣營銷行為。消費者更可根據商戶折扣優惠幅度和自身需要選擇店舖,整個消費行為由消費者話事,從而達至多贏。
春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