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店東交予轉售卻據為己有
夫婦私吞十二手機自首
【本報消息】北區一家手提電話店的女店東上月下旬將十二部手提電話交予一對本地夫婦轉售,但夫婦拿取手提電話後欲據為己有並失聯。失聯多日後,兩人自知“紙包不住火”,在上月底攜同所有手提電話到司警局自首。
被捕本地男子姓洪,五十一歲;女子姓陳,四十四歲,均無業。司警落案控以信任濫用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上述夫婦因認識手提電話店一名店員,因而獲得女店東信任,將手提電話交予他們轉售。
上月二十五日晚上九時,女店東將十二部手提電話交予上述夫婦轉售,但兩人拿取該批手提電話後即失聯,女店東同日深夜十一時五十二分向司警報案追究,報稱損失八萬七千六百港元。
至上月二十九日,洪某和陳女攜同該批手提電話到司警局自首。經查問,兩人供認犯案,指案發當日拿取手提電話後,即商量私吞,打算一部分留給自己使用,一部分則轉售圖利。司警將涉案夫婦拘捕並落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