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飲酒禍害 建正確觀念
衛生局公佈控酒立法諮詢總結報告,所收到的意見普遍認同立法預防及控制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飲酒,並有必要限制銷售及供應酒精飲料的對象年齡,同時加強網絡銷售監管,增設售賣酒精飲料的時間限制等。立法方向基本得到社會共識,反映大眾正視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的問題。
未成年人飲酒、酗酒倍受關注。自○三年起,本澳持續監測青少年飲酒情況,包括每五年一度的“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據調查結果顯示,本澳青少年飲酒呈上升趨勢,一三年及一八年本澳中學生曾飲酒的比例約八成,遠高於內地、香港及台灣等鄰近地區。
本澳過去涉醉酒的案件不少是青年人所犯,反映青少年守法意識較弱,以及低估了酒精的禍害,加上受朋輩影響,青少年容易染上酗酒壞習慣。衛生局的報告中,有意見認為應限制及加強監管成年人轉讓酒精飲料給未成年人的行為;也有意見認為未成年人飲酒,監護人負有責任,應訂相應罰則或管控方法。
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比如煙草,即使多年前實施了“控煙法”,後來又修法,但要完全禁止青少年買煙,確實較難。特別在網購年代,透過非實體店交易比比皆是,不可能阻絕未成年人遙距買酒。有意見認為可同時立例,要求網購商為職員提供清晰指引及培訓,甚而要求送遞員須收件者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但未成年人亦可找成年親友蒙混過關。
控酒令將增加未成年人買酒難度,減低其接觸酒精的機會。雖然衛生局表明暫未將轉讓、導飲行為納入本次立法規管範圍,但將透過宣傳教育的方法防範此類行為。有研究顯示,只要配合適當教育及宣傳推廣,向公眾清楚說明飲酒禍害,已可減低未成年人飲酒比率。青少年接觸酒精,甚至染上酗酒惡習,因素很多,但影響最深的莫過於家庭教育。配合將來法律的實施,政府須思考如何向公眾傳遞正確的飲酒態度,包括持續提醒家長身教的重要性。針對青少年,更需利用活生生例子,宣教酗酒的禍害。透過法律與教育並行,軟硬並施,引導青少年建立正確的觀念,才是治本之法。
夏 耘